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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认真组织举办“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5 | 浏览次数: 1130次

各会员单位、各拍卖企业:
    为积极响应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举办“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经会长办公会研究,省拍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并制定了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拍卖咨询服务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组织原则
    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统一安排,本次“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在河北省的活动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负责指导,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各会员单位、各拍卖企业具体落实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日)期间。
三、“拍卖咨询服务周”的活动主题、宣传口号
    活动主题:拍卖服务社会生活
    宣传口号:“了解拍卖、走进拍卖,运用拍卖”、“认真学习拍卖法,切实维护拍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形式
    1、利用省拍协网站,制作开设“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专题栏目
    2、利用《冀拍通讯》,编印一期专刊,宣传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颁布十五周年;既要宣传我省拍卖业恢复二十年来的辉煌成就,同时还要大力宣传与拍卖相关的知识。
    3、按照中拍协的统一要求,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知识宣传册等宣传材料供各拍卖企业向市民发放(各拍卖企业可随时向省拍协秘书处索要《拍卖知识手册》电子版,用于拍卖企业自行制作展板等宣传品使用)。
   4、全省各拍卖企业都要在本企业驻地开展拍卖咨询服务、散发相关宣传品,并在各活动现场安排1-2名国家注册拍卖师或企业员工进行现场答疑工作。
   5、具备临街门脸的拍卖企业都要在自己企业门前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咨询服务台等,以实际行动认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6、近期准备安排“义拍、艺术品拍卖会”及各类拍卖会等活动的拍卖企业,尽可能将活动安排在咨询服务周期间,并将纪念拍卖法颁布十五周年和宣传拍卖的标语、口号在会场张贴或打上电子屏幕。
   7、各地、各拍卖企业举办活动时要搞好现场录音、录像和照片的拍摄工作,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送省拍协秘书处。
五、活动要求
    1、由中拍协、省拍协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冀拍通讯专刊》、《拍卖法》、拍卖知识宣传手册等),各拍卖企业也要自行编印部分宣传拍卖常识、宣传本企业的宣传画页,用于各地、各拍卖企业咨询服务现场发放。
    2、充分重视媒体作用,在举办“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中各地都要邀请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各设区市凡是被中拍协评定为A级以上资质的拍卖企业、省拍协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都要根据自身实际,以不同的形式带头举办咨询服务周活动。
    4、省拍协秘书处和各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要对各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