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拍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网络拍卖规则》。
二、受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15时00分利用www.m.laselvasur.com的网上拍卖厅系统公开拍卖旧机动车三辆,详见车辆明细表。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增价式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能成交。仅有一人办理竞买手续且出价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拍卖师仍可宣布成交。
三、本次拍卖会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买人一经参与拍卖,即表示认可和接受全部拍卖文件,须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参与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持相关身份证照,须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应具备独立操作计算机及使用网络的能力。我公司不提供统一竞价场所和竞价设备终端。
五、瑕疵声明
河北泰和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在此声明:竞买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质量、现状等情况,一旦进入并登录拍卖人“网上拍卖厅”系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包括瑕疵情况)。
1.按照“依物品现状进行拍卖”的国际惯例,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人不保证拍卖车辆能正常行驶及零部件完整。
2.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进行了2天的公开展示,竞买人在公开展示期间应亲自到现场查验了解拍卖标的,并亲自查验、核实和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的权属、现状、质量等情况,以及拍卖标的的瑕疵和可能遇到的问题等。拍卖人在接受咨询过程中发布的与标的有关的图片及其资料、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提供的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公里数、证件是否齐全,是否逾期年检,是否有欠费、违章、罚款、强制注销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认真核实,查验标的真实情况,认真调查并自行判断拍卖标的现状是否符合其相关资料的描述。
3.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仅作为委托人处置资产以及财产交接的证明。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结合标的现状,认真权衡、咨询和考察车辆移交、过户、报废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一旦竞买成交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
4.以上情况竞买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经签署本《网络拍卖规则》及其他相关拍卖文件即表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本规则之全部条款,不得在成交后以任何理由反悔,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买人参加网络拍卖须登录“www.m.laselvasur.com”网站,在“网上拍卖厅”板块进入“泰和网上/现场同步拍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我公司在竞买人完成报名登记手续后设定,密码也可由竞买人在报名时自行设定。竞买人应注意妥善保管、保密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牢记自己的竞买号,并遵守网络拍卖规则。每个用户名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网络竞买人的账号为网络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以该用户名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因竞买人保管不妥丢失竞拍用户名及密码或不慎向第三方泄露竞拍用户名及密码,以及自己网络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网络拍卖竞价于2024年4月23日15时00分开始。竞价阶段,竞买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竞买人应选择顺畅的设备终端及网络环境,建议提前15分钟登录网上拍卖厅系统,仔细查看参拍标的相关信息,做好参拍准备。
2.一台计算机终端设备只能登录一个审核通过后的用户名;同一IP地址只可登录一个审核通过后的用户名(竞买号);同一IP地址两个以上竞买人登录的视为恶意串通行为,以及冒充他人或以他人信息注册的,一经查实均视为违法行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竞买人进入竞拍页面,即被视为对《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及标的现状有充分了解并承诺同意履行其各项条款。
4.竞买人进入竞拍页面后,可按照拍卖人网站上“网上拍卖厅系统”登录进入“泰和网上/现场同步拍卖系统”出价,加价幅度以系统设定为准。竞买人出价时请仔细确认所出价格,无误后再点击出价;竞买人可参考该标的当前最高价格及加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出价无法撤回。拍卖师对静止的出价询问三次无人加价时,即可确认标的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5.在竞拍过程中,如出现网络掉线、竞买权限错误以及终端故障导致无法出价的情况,请在3分钟内致电我公司技术人员,及时处理。出现上述情况时,若超过3分钟竞买人未与我公司技术人员联系,自行承担无法买受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网络拍卖免责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缴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正常登录“泰和网上/现场同步拍卖系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可向拍卖人要求更改密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4.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拍卖人不就持续地、不受影响地、安全地接触网上竞拍系统做出担保。同时拍卖人网上拍卖系统不对涉及的技术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稳定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且本系统的运营可能受非本公司控制的多种外部因素影响。
5.拍卖人不保证为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链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对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系统程序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网络拍卖系统故障或网络传输中断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情况)所造成的网上拍卖厅数据显示异常、竞买人页面显示不同步、无法登录或拍卖中断等情况,拍卖将暂停、延期或改用现场拍卖的方式举行,我公司不承担竞买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8.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所可能带来的风险,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充分考虑以上网络拍卖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表示接受以上网络拍卖风险。
九、拍卖成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2日内,买受人应与拍卖人签订书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拍卖佣金。买受人拒签或逾期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视为违约,买受人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承担法律责任。
十、成交款项
1.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指定账户。
2.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履约保证金。
3.未成交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车辆办理过户或拆解回收、注销过程中委托人不提供二手车销售发票。拍卖人收到车辆过户证明、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竞买保证金。
5.买受人拒付或逾期未付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买受人违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标的移交
1.本次拍卖车辆在展示现场移交,买受人自行提取或拖运,不包含车辆牌照,过户时须重新申领新号牌。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15日内与委托人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付具有旧机动车拆解资质的回收企业实施回收,并依法办理车辆登记注销证明和车辆拆解证明。办理车辆过户、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手续所涉及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欠缴的车船税、交强险,过户保险、超期年检及维修等费用、补证、改色、涂标、黑色牌照车辆过户补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车辆以移交时间为限,车辆移交之后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车辆明细表内容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无法提车过户、办理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手续或以拍卖车辆在移交过程出现障碍或瑕疵为理由反悔的均视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拍卖人及委托人也不因拍卖标的有瑕疵误差而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个别拍卖车辆证件手续不齐全、逾期年检、甚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车辆外观、内在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个别车辆不能过户,或过户后维修成本过高而放弃过户的,需要办理强制报废手续,提交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一旦拍卖成交,概不退车、退款。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或逾期过户的,并给委托人和拍卖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拍卖人将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4.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标的移交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拖车运输费用、维修清理费用等全部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未按约定缴纳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的;
(3)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与委托人完成车辆移交的;
(4)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未办理车辆过户或报废注销手续的。
如果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处理。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四、拍卖如有纠纷,应当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十五、本《网络拍卖规则》是本公司针对该场拍卖会所特别制定的,是拍卖会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一经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力。